会议回顾|《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完善建议实务研讨会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10

2026911日下午,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完善建议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来自高校、律所、仲裁机构和企业等各界的专家与实务人士齐聚一堂,围绕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的关键问题与制度完善展开深入研讨。

开幕式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朱晓喆教授、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魏来律师先后致辞,分别从深化理论与实务交流、回应公司法适用中的现实问题等方面阐述了本次研讨会的意义,并期待与会嘉宾为征求意见稿的完善贡献专业智慧。

论坛的第一单元聚焦股东出资责任与股权转让制度,数位发言人围绕相关议题分别作了主题分享。在股东名册相关问题上,发言人就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不一致时的权利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关于出库与代持问题,发言人结合公司法中的股东出资与股权转让规则,对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反思。接着,发言人梳理了股东失权的适用对象、程序与法律后果,就部分失权及失权后股权处置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发言人剖析了《公司法》第88条规定的转让人补充责任的法理逻辑,并对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触发条件等问题提出了解释方案。随后,各位与谈人结合对赌协议履行、股权代持还原等实务问题,与发言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论坛的第二单元重点讨论董事、高管责任与公司治理相关问题。各发言人分别从理论、典型案例以及实务经验等层面探讨了相关争议问题。首先,发言人围绕董事违反催缴义务的赔偿责任,结合典型案例,阐释了董事责任的独立性、比例性与集团性特征,提出司法理念应从结果归责向行为归责转变。在法定代表人问题上,发言人梳理了法定代表人登记涤除中实质关联性、权责对等性与救济穷尽性三位一体的裁判框架,并探讨了相关涤除难题。在随后的与谈环节中,与谈嘉宾围绕董事赔偿责任认定、法定代表人涤除的执行困境等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度对话。

在论坛的圆桌讨论环节,来自律师界和企业法务领域的嘉宾结合各自的实务经验,围绕减资程序中的董事责任、合资项目中委派董事的责任边界、公司利润分配问题中的实务关注点以及监事身份认定的相关实务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随后,圆桌嘉宾与现场参会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交流。

在主题分享和圆桌讨论环节结束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邵万权主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朱晓喆教授先后作总结发言。两位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成果,认为各界智慧的交融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双方均期待持续深化合作,围绕实务法律问题开展更多交流。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供稿|潘晓

审核|朱晓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