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法学院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合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课程顺利开课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396

2020年9月7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合作开授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于武东路阶梯教室线下开课,本课程分为八个主题,为期八周,第一周的课程授课嘉宾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吕玉崧律师,主题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概论”。课程伊始,法学院副院长胡凌副教授代表法学院师生向吕律师表达了欢迎,并预祝我院与瀛东律所联合打造的法律实务精品课程取得圆满成功。


本周的课程主要从宏观层面介绍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宏观概况和以及实操问题,吕律师结合自身执业历程,以点带面为大家搭建起基础的知识框架。

第一部分,吕律师以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出台这一大事件引入,并介绍了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出台的一大亮点:三资企业过渡期的细化。具体变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外商投资法》正式生效后,三资企业法全部废止,遵照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将全面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规定。此外,《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外商投资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新法施行后的5年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其次,吕律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出台的相关背景,他指出我国虽然外资使用规模稳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以及世界第二的位置,但是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整体营商环境排名仅位列31为,虽较之于过去有一定的提升,但是与我国使用外资规模是极不匹配的,所谓法治即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上近些年来经济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因素作用,《外商投资法》的改革出台目的就是改善营商环境以吸引更多规模更大、质量更高的外资来华投资。

第二部分,吕律师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务入手,结合其自身的业务经验,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向大家分享了涉外律师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需要培养的能力。一方面,吕律师着重强调了在市场交易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投资业务领域日益扩大的背景下,纵使我们国家目前已为外商在华投资降低了诸多门槛,主要变现在行政审批的效率化上,但是设立外资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目录相比于此前却更加精细,在前期准备阶段,面对客户必须要及时、全面、明确地告知其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相关材料的作用以备审查,对律师实务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因此为设立企业提供基础性法律服务需要非常细致。针对吕律师的讲述,台下同学对涉外律师在提供涉外基础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对接细节较之于普通诉讼律师对接司法机关之工作细节存在何种差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吕律师表示该问题正是每一个成熟的涉外律师所必需思考的,并从行政机关概括性的问答习惯、行政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涉外投资人的交易理念等多角度分析了该实务问题。另一方面,吕律师认为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作为未来21世界中国法律储备人才的我们,除了掌握好基础知识,还要有意识地培养一个优秀的涉外律师所具备的三大特质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统筹规划能力以及沟通说服能力。其中,最后一项沟通说服能力是我们在国际市场上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涉外律师所欠缺的,应当重点培养。

最后,在第一堂课程结束之际,同学们与吕律师积极互动交流自身的律所实习经历和感想,吕律师一一作答并提出问题,也对大家未来从事法律行业寄予了深厚的期望。课程结束后,全体同学向吕律师表达感谢,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课程的第一堂课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供稿人:周浩漓 

供图人:赵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