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民法典》暑期公益讲座第六讲“《民法典》与人格保护”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8-07浏览次数:847

202086日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民法典》暑期公益讲座第六讲通过Zoom系统在线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梁神宝老师,主题为“《民法典》与人格保护”。法学院师生和社会各界同仁近百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中,梁神宝老师主要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编框架简介、人格权行为禁令(民法典第997条)、个人信息保护和其他条文解读四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了分享。

在第一部分中,梁老师阐述了人格权编的框架,形式上分为一般规定和各种具体人格权规定。人格权按照性质可分为物理性人格权(身体的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前者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后者包括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

在第二部分中,梁老师以一个法律案例作为对人格权行为禁令的引入。人格权行为禁令规定于《民法典》第997条,相对于以往的事后救济,此规定主要目的是事前预防。接着梁老师分析了人格权行为禁令未普及到所有民事领域的原因:第一点是民事救济以事后救济为主;第二点是行为禁令限制人的行为自由,如果仅仅涉及金钱问题,原则上采取事后救济即可;最后一点是许多侵权形态并无颁布行为禁令的可能性。随后梁老师比较了人格权行为禁令与民诉法的行为保全制度。就两者关系,主要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民诉法上规定仅为程序选择可能性,需要以实体法上的规定为基础;第二种观点认为人格权行为禁令可以被行为保全制度涵盖,民诉法作为民事诉讼一般法,其中的行为保全制度赋予了法官在民事领域根据具体案情裁定行为保全的权利,无须以实体法再次授权为前提。梁老师对此二种观点进行了阐述,并支持第二种观点。接着梁老师介绍了颁发人格权行为禁令要考虑的四个要素:胜诉可能性、如果不颁发行为禁令当事人将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所受损害的权衡、公共利益。随后梁老师对违反行为禁令的后果予以阐述。最后是关于行为禁令的解除。

第三部分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梁老师以抖音APP被判侵害个人信息利益案件作为引入,讨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主要是信息经系统搜集之后威力巨大以及系统化的信息搜集会对被搜集对象造成人格压迫。对于人格权理解的变化也从被动的侵害后救济发展到了主动的自主决定。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工具上,《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但是梁老师认为形式上的知情同意并不能解决个人信息被过度搜集情况。许多软件“不给权限不让用”,用户为了使用App只能同意条款。“必要性原则”则对解决上述问题有所助益。梁老师认为,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民事救济手段比较困难,一方面维权成本与收益不成比例,导致用户维权动力不足;另一方面,赔偿金额少对软件方起不到威慑作用。鉴于民事救济作用有限,应当强化行政手段。

在讲座的最后一部分,梁老师对人格权编的其他条文进行了解读。首先是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关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理论构造,存在间接保护说和直接保护说两种观点,前者主要是通过他人的人格权以及他人对死者的虔敬之情进行保护;后者是直接通过对死者的人格权进行保护,梁老师对此二种观点分别进行了点评。对于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规定在《民法典》第994条。随后梁老师介绍了《民法典》第1006条第三款关于人体捐献和第1008条第1款关于人体临床试验的内容。接着梁老师用一个法律案例对侵害行动自由和非法搜查身体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在关于姓名权的侵权中,主要存在冒用和擅用两种。对于姓名权,还有对于取名和改名自由的限制,主要规定于《民法典》第1012条和第1015条。最后是关于肖像权的内容。梁老师首先介绍了肖像权的权利内容和发展过程。接着通过两个案例探讨未经允许拍摄照片和手绘他人肖像问题,前者应侧重保护肖像权,后者应侧重保护创作自由。 关于肖像权的内容,梁老师在最后引出了两个思考问题,一是人的身体其他部位可否成为肖像权保护对象;二是拍摄他人所有的动物,所有权人可否请求禁止。

在讲座的最后,梁老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认定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动态系统论”和物理性人格权的“构成要件论”的区别?逼真的素描画是否可以认定为对肖像权的侵犯?人身行动自由归入身体权是否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否属于人身自由权?现行法下,人的身体部位若可以构成特定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比如人的眼睛等被用于广告,这种情况下可以成为肖像权保护对象吗?其保护范围的界定重点是否是在于可否从中识别出特定人?民法典人格权草案说明里提到的深度伪造技术通过民法上的事后救济可能不太足以保护人格权,那么深度伪造技术是否应该更偏向行政法上的规制呢?民法典生效之后,有没有可能对于反歧视案件依照一般人格权条款提起诉讼?在回答了与会人员的提问之后,梁老师还推荐了一本关于人格权法的书目,以便各位与会者可以对人格权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对梁老师纷纷表示了诚挚的感谢,也为本次的讲座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供稿人:位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