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理论创新与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成功召开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109

 

2023422日、423日为期两天的“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理论创新与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科技园国际会议中心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协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等40余所院校的社会法学者以及法院与劳动仲裁院等实务部门专家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许涛,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唐波,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潘牧天,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夏咸军,上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红出席本次会议。


开幕式

422日上午,大会在上海财经大学科技园国际会议中心拉开序幕。开幕式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主持。叶静漪教授向与会的领导、嘉宾及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欢迎,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讨论主题与议程安排。本次会议共设置了五个分论坛,一个专题研讨及两个圆桌论坛,会议还组织了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基地访问活动。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许涛书记代表承办方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的领导与嘉宾表示欢迎与感谢。许涛书记介绍道,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在学术研究、特色党建、特色学科、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和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协力推动社会法学的深入研究,帮助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学科的继续进步,并借此机会对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长期以来对财大法学院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唐波代表协办方之一华东政法大学发言。唐波书记表示社会法学学科作为华东政法大学着力打造的校级重点学科,一直努力推动社会法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衷心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在此次会议畅所欲言,充分回应社会法应对数字化挑战的方式,为新时代社会法的完善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潘牧天代表协办方之一的上海政法学院发言。潘书记表示随着平台用工等新就业形态的兴起产生的网约工权益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等系列问题,需要社会法的更新迭代予以回应。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深入交流,为制度的完善提供智力支撑,探索可行路径。

 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夏咸军受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和副会长施伟东委托代表上海市法学会出席本次会议。夏咸军秘书长表示面对数字化浪潮的挑战,上海市法学会将继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上海市法学、法律、法治工作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实践,为数字经济的法治保障贡献力量。

 上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红书记表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快、辐射范围广,职工权益受到极大挑战,目前,上海市总工会一直努力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的建会、入会方案,为各位专家学者提供实践平台,也希望上海市总工会的工作可以为各位专家提供案例参考,帮助各位学者理清思路,为新业态的工会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会长强调,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研究应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创造引领优势,深入数字社会最前沿的实践,突出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构建起能够把握新的时代变迁特点的创新理论社会法。面对算法歧视、个人信息泄露、大数据杀熟等等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些问题,应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新技术、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地发展,塑造着数字时代的法治秩序,调和多元的社会关系。

主旨发言

 本次会议邀请了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杂志社主编胡玉鸿,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主任周国良,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谢增毅,嘉定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与实践基地主任顾全为本次大会做主旨发言。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主持。

 林嘉教授以《数字社会治理的社会法构造》为题,从数字权力的崛起及其治理的反思、

数字法治的社会法意涵、数字社会治理的社会法构造三个角度探讨数字社会时代下社会法的作为。林嘉教授认为,伴随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数字私权力迅速崛起,个人信息被处理者成为了新兴弱势群体,同时诸如老年人、劳动者等既有弱者的处境进一步恶化。数字时代的社会法在坚持关怀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时应以和谐信任作为基本理念,通过多方协同共治,构建数字时代和谐的劳动关系。

 胡玉鸿教授以《以民生权利夯实了社会法的制度基础》为题,从民生权利的时代意义、主要内容、与社会权利之区别三个方面阐述民生权利之于社会法的意义。胡玉鸿教授认为,民生权利是与人们的日常生存和生活的有关权利的集合,要求国家通过履行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来保证公民基本生存权、生产自主权、机会平等权与社会救助权。保障民生权利是我国本土语境下社会法的重要功能与目标,在数字时代更应关注如何科学阐释与保障民生权利。

 周国良主任做了题为《数字时代的就业管理与劳动权利义务设置 》的主旨发言。周国良主任认为,面对以平台用工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应当深入挖掘平台经济运行逻辑,坚持顶层设计,统一立法,设计以劳动者个体为基点的权益保障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做到从“单位”保险转向社会保险。

 谢增毅教授做了题为《数字化对劳动法的挑战与未来劳动法典的应对》的主旨演讲。谢增毅教授认为,数字化使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权利体系都面临挑战。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护问题仍然需要依赖传统的劳动法理论与权利保护机制,对自雇者等特殊群体应采取在劳动法上做减法而非民法上做加法的路径。

 顾全院长以《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司法保护》为题分享了司法实践视角下的新业态劳动纠纷问题。顾全院长表示,目前司法对新业态劳动纠纷的关注重心已经从劳动关系转向了劳动权益保障。如果保护劳动者权益力度过大,也势必压缩企业生存空间。新业态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是一个如何设置合理的保护尺度来平衡保护劳动者与平台经营者之间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的问题。

分论坛

422日下午,会议进入分论坛讨论。本次会议共设置五个分论坛。分论坛一以“数字时代社会法的理论探索和范式转型”为题,透过居家远程办公、家庭照料劳动、数字平台用工、老年数字贫困等热点问题反思社会法的核心范畴与从属性理论。分论坛二以“数字时代灵活用工的劳动法规制”为题,聚焦数字经济下的新就业形态,讨论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基准工时,探索灵活用工的弹性基准。分论坛三以“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题,构思新业态下的集体劳动关系制度及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的多元协同保护机制。分论坛四主题是“数字时代下的慈善法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互联网公益为机,重新审视慈善法律监管制度。为应对老龄化社会与数字化社会重叠,就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应如何优化或重塑展开讨论。分论坛五是“社会法青年博士生论坛”,来自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几位博士研究生围绕本次会议主题提出新锐观点。


专题研讨

422日晚,在上海政法学院分会场举办了题为“从‘困在系统里’到‘AI取代人’——法律如何应对劳动数字化”的专题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王倩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天玉副研究员、天津大学法学院田野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建峰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范围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胡凌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娄宇、深圳大学法学院侯玲玲教授就网约工身份认定、劳动关系三分法、算法取中如何实现、如何应对AI应用造成的失业等问题充分交流。


圆桌论坛

423日上午上海财经大学科技园国际会议中心,会议邀请了中国社会法学界十二位优秀青年学者,围绕“数字时代社会法的研究范式转型:创新与坚守”、“比较法视野下数字时代社会法的新发展”两个主题分别举行了两场圆桌论坛。圆桌论坛分别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文芳教授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李凌云副教授主持。论坛一就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研究范式哪些需要坚持而哪些需要改变,如何平衡新旧范式的关系等议题分享观点,论坛二从比较法维度聚焦数字时代的平等就业权、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寻求经验与启示。

闭幕式

423日中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田思路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的闭幕式。中国社会法学研究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为本次会议做了会议总结。王全兴教授总结道,通过本次大会讨论,我们对数字社会仍处于初期阶段、劳动者权益应分类分层配置、以宏观视野分析具体问题等几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与此同时,在新旧问题区分,原理的创新与守正、通过立法亦或法律适用来填补制度空白、如何填补社会法原理短板、社会法今后的研究重点等问题仍存在分歧,社会法学界同仁还需做更多努力。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杰普教授为本次会议为闭幕致辞。周杰普教授向国家社科基金,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三家协办单位以及此次会议的各位来宾表示感谢,并祝愿社会法学界今后能有更丰硕的学术成果,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至此“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理论创新与制度建设”专题研讨会顺利闭幕。


供稿人:孙健沦

供图人:王瑞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