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理讲坛第8讲在法学院211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以“为什么法学知识生产需要复合三元结构”为题,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刘磊担任主讲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泽敏主持。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军、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梦黎、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赵英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雷槟硕担任与谈人,学院师生共同参加。

讲座伊始,黄泽敏老师对刘磊老师及各位与谈人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题背景。随后,刘磊老师围绕“法学知识生产为什么需要复合三元结构”展开报告。他以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演变为切入点,从苏力关于“政法法学”“诠释法学”“社科法学”的经典划分谈起,指出随着中国法治实践不断深化,传统单一的法学知识生产模式已难以充分回应复杂现实需求,法学研究需要在司法适用、社会治理与国家建构之间建立更加复合的知识结构。
刘磊老师首先梳理了法学知识生产中“内部科学化”与“外部科学化”两条传统。内部科学化强调概念演绎、体系解释和逻辑推理,追求法律规范体系的融贯性与自洽性;外部科学化则将法律置于社会事实、政治结构与治理实践中加以理解,关注法律运行的现实机理与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刘磊老师提出,法学知识生产可以区分为司法适用、社会治理和国家建构三个向度。司法适用向度主要服务于个案裁判和法律职业实践,社会治理向度面向信访治理、多元纠纷解决、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等现实场景,国家建构向度则关注国家秩序、政治共同体与制度正当性。三者共同构成回应中国法治实践需求的“复合三元结构”。讲座中,刘磊老师结合“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信访治理以及“违章停车”上访等案例,说明法律适用并非纯粹的技术操作,许多法律判断背后都包含社会治理逻辑与国家建构意义。由此,法教义学、社科法学与政法法学并非彼此隔绝的研究标签,而是可以在不同实践场域中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知识生产方式。

主讲结束后,会议进入交流环节。杨军老师围绕法学知识分类的边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学科归属等问题展开讨论;肖梦黎老师从研究方法与理论建构角度出发,关注如何避免跨学科研究陷入碎片化;赵英男老师围绕制度保护方式、历史经验与法律知识生产之间的关系提出思考;雷槟硕老师结合部门法研究与功能主义问题,讨论社科法学、政法法学进入法教义学之后可能带来的体系张力;黄泽敏老师进一步追问法教义学、社科法学与政法法学之间“领域分工”与“相互嵌入”的关系。针对与谈人的问题,刘磊老师逐一回应。他强调,“复合三元结构”并非要以新的分类取代既有研究传统,而是希望通过功能定位与实践场域的区分,帮助研究者更准确地理解不同法学知识形态的任务及其相互关系。





本次讲座在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与会师生表示,刘磊老师的报告问题意识鲜明、理论视野开阔,为进一步理解法学知识生产结构、思考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提供了重要启发。
供稿|胡 静
审核|黄泽敏
朱晓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