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家抗“疫”,在线教学不断线: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课程如期开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01浏览次数:411

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上海财经大学统一部署,经前期一系列线上教学工作筹备,2020年春季学期的实务课程陆续开课。

本学期法学院法律硕士有律师制度与实务、判例分析技术、检察制度与实务等几门实务课程,其中律师制度与实务和判例分析技术两门课程已经开课,检察制度与实务也将于4月中旬开课。

线上热情高涨,保证教学质量

由于年初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不同于往年常规形式的授课方式,本学期的律师制度等实务课程采取网络授课的特殊形式开课,同学们热烈欢迎这种授课方式,不但脱离了地域的限制,同时新的授课方式也令同学们感到新奇,学习热情很高,教学质量也得到有效保证。


律师制度与实务课程第一讲:

319日上午930分,本学期的律师制度与实务课程正式开讲,本门课由来自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的王文律师主讲,王文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公司法律顾问、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等领域,在劳动、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王文律师在本次课程中带领同学们分析证券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按照三个方面来讲述:区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违约责任何侵权责任竞合说以及侵权损害责任赔偿责任说。

首先,王文律师引导同学们明确证券侵权民事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明确了侵权责任的共性,包括证券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采取了强制性规范的形式以及证券侵权责任是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接下来,王律师讲授了证券侵权的主要类型,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王文律师引用了诸多法律规定,例如《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手里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王律师要求同学们明确研究证券侵权的关键在于要依靠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研究的基本依据。接下来的讲述中,王律师分别详尽地讲述了虚假陈述的认定、内幕交易的本质与类型、内幕信息的范围等等。

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对证券的民事侵权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对证券侵权的主要类型有了掌握,尤其是王律师教授的关于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的知识弥补了同学们此方面的知识不足。网络授课的方式不但没有影响教学效果,反而使得同学们更加专注学习知识,课程结束后,同学们纷纷在网络上向王文律师提问及讨论,达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律师制度与实务课程第二讲:

326日上午1000分,律师制度与实务课程第二讲正式开讲。本次课由来自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的孔晓青律师主讲。孔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曾任职于平安集团旗下融资租赁公司法律合规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现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孔律师主要服务领域为:公司治理、股权激励、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孔律师本次课程主讲的课程主题是《如何成为一名专业的律师》。

孔律师将本门课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律师业务的本质、律师的职业思维、律师的职业进阶以及律师的职业规范。在第一部分,律师的业务本质方面,孔律师引述了《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阐述了律师从业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参加诉讼,接受委托与指派等。在阐述律师的职业范围的过程中,孔律师引导同学们揭示律师业务的本质乃是帮助委托人赢得安全和利益。孔律师教导同学们,律师的一切行为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进行,不可偏颇。

在第二部分中,孔律师讲述了律师的进阶,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进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包括第一阶段的入门阶段以及第二阶段的晋级阶段,孔律师要求有志于律师行业的同学们一定要具备强大的抗压能力,要具备积极的学习心态。在第三部分中,孔律师介绍了律师的职业思维,并告诉同学们要在执业的过程中对这些思维进行有意识地训练,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

在课程的最后,孔律师讲解了律师的执业规范与执业风险,包括代理不尽责行为,违规收案、收费问题,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利益冲突问题等五个方面的违规行为。以此来警示同学们在律师执业的过程中要警惕执业风险。

通过孔律师的本次课程,同学们对律师的职业特点与风险等都有了较为直观的认识,在网络的课堂上,同学们积极向孔律师进行提问,达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本门课在同学们的致谢中圆满结束。


比较判例分析技术第一讲:

324日下午,比较判例分析技术第一节课如期进行。本门课程我们有幸邀请到刘言浩法官,为大家分享他对判例制度的理解。刘老师是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拥有丰富的审判经验,曾任上海市总工会挂职副主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比较判例分析技术是法学院开设的一门专业实践课,主要目的是通过判例制度的研究和比较,让同学们理解判例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掌握判例分析的方法,夯实同学们的法律基础。

第一节课的主题是:案例制度的比较观察。刘老师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介绍中国的判例制度。首先,中国建立案例制度的必要性。由于成文法存在滞后性等缺陷,所以考虑到法律的安定性和社会的公正性,则有必要建立中国的判例制度。其次,中国案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案例的种类有指导案例、公报案例、经典案例和地方法院案例,其中指导案例最具有权威性,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但实践中引用率不高、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依然普遍。再其次,判例分析方法的运用实例。最后对中国案例制度进行展望。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对证券的民事侵权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对证券侵权的主要类型有了掌握,尤其是王律师教授的关于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的知识弥补了同学们此方面的知识不足。

教师课件

不知不觉,第一节课已经到了尾声,课程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虽然在疫情的影响下,不得不采取线上授课模式,但同学们的上课热情依然高涨,课后刘老师也和大家积极互动,解答同学们的诸多疑惑,同学们受益匪浅。

形式新颖,效果明显

从发布延期开学期间开展线上教学活动通知以来,法学院学生知悉可以全面体验网络信息化教学,与老师“隔空”交流,都十分期待。实务课程的教师多为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他们在课堂上不仅可以讲授法律理论知识,还可以传授法律职业需要的法律技能和从业经验。而在疫情期间,老师们更是各尽所能地将课堂从“三尺讲台”移步“云上空间”,将知识的传播突破距离的界限。

虽然由于疫情影响不能与学生面对面教学,但是丝毫没有影响课程的正常运行。线上课程对同学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法学院的同学不仅投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克服不能面对面交流带来的不便,在已经进行的两门课程中,同学们还抓住“隔空”交流的机会,与老师积极即时互动,充分发挥线上教学的优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法学院将继续收集师生关于实务课程的意见建议,根据师生建议不断改进线上教学,保证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有序。我们坚信疫情终究会过去,迎接我们的终会是春暖花开。




供稿、供图:陈兴林

许自飞

董浅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