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法学院李宇副教授在《法学》发表学术论文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1536

    近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李宇副教授《法学》2019年第12期发表题为《保理合同立法论》的论文。全文近3万字,详细探讨保理合同债权让与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等问题。

    保理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唯一全新增订的有名合同,唯仍有体系调整和内容完善的余地。保理合同是由债权让与和融资、债权管理、债权催收、付款担保中至少一项服务结合而成的混合合同。此四种服务可准用借款、委托、担保等相应的有名合同规定,故保理合同的规范重心在于债权让与一般规范。合同编草案中的债权让与一般规范仍需完善,以覆盖保理及其他各种债权交易形态,包括明确将来债权让与的生效时点,明确规定禁止金钱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限定受让人作债权让与通知的要件,协调关于债务人可得向受让人主张的抗辩和抵销权的规则,充实债权让与对抗第三人之效力。关于虚构债权的规定属于不必要的拟制,其功能可为侵权责任规范所取代。关于保理合同的特别规范,仅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确立妥当的解释规则即可,不必为其他保理形态专设规范,同时不应为暗保理制造额外的障碍,即不应将让与通知作为重复转让时受让人权利冲突的解决基准。

 

    2012年在《法学研究》发表重要学术论文以来,李宇副教授先后在《法学》、《学术月刊》、《中外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代表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学者的学术状态与学术潜力。在此,我们向李宇副教授表示衷心的祝贺,期待李宇副教授在未来取得更多骄人成绩!

 

撰稿人:杜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