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热线2014年9月28日】上海财大法学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8浏览次数:1247

    上海热线9月28日讯,今天,由上海财经大学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改革研讨会”,同时宣布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正式成立。本次研讨会由上海财大与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主办,并由财大法学院承办,来自武大、中国政法、中南政法、同济、上大等高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的环境法领域专家学者约四十余人汇聚一堂,就“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改革”的会议主题展开研讨。

    据悉,长期以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环境法学科队伍致力于环境法的教学与科研,近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新时期下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发展,此次更引进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作为上海财经大学全职特聘教授。以三位学科带头人为首组建成立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将极大地提高上海财经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的建设力量。 
    本次研讨会上,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的办学特色和对环境法创新团队的期望。她指出:上海财经大学历来重视法学学科的发展,在新时期上海财经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学科融合过程中,上财法学学科坚守特色、法经融合、快速成长,并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日益呈现出对经管等学科的支撑作用。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先生则表示,当下司法力量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新问题新课题十分广泛,亟需环境法专家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值此之际,具有三位资深环境法专家加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也将开启上海财经大学高层次环境法学研究和培养的新篇章。 
    随后,蔡守秋与王树义教授分别做了《基于生态文明的法理学》和《加强环境司法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发言。蔡教授的发言高屋建瓴,扼要阐述了其环境法理论体系的特色和通过"法理学三部曲"构建的基于生态文明的法理学的核心思想,实现"以人为本、以自然为根、以人与自然和谐为魂"这一基本理念的理论途径。王树义教授则围绕生态文明涉及的基本问题,提出生态文明是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是人类物质、精神和制度成果的总和。而在当下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的同时,虽然环境立法数量多、速度快,但环境法治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在此背景之下进行的环境司法改革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此外,与会嘉宾还围绕着生态文明建设与司法改革,针对环境价值、环境法学研究的共生发展等问题,展开多角度的发言和热烈讨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在闭幕致辞的发言中强调了团队建设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法创新团队的诞生,体现了"和而不同"的团队文化;他强调公益领域的法学教学科研的重要意义,表示将全力支持环境法创新团队的工作。

 

(来源:上海热线 2014年9月28日)

http://edu.online.sh.cn/education/gb/content/2014-09/28/content_7110649.htm